關于《盤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 〈盤山縣農信機構改革專項工作小組 及工作職責〉的通知》的解讀
一、背景依據(jù)
全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是農村金融的主力軍,承擔著支農支小、鄉(xiāng)村振興、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fā)展的重任。2005年,遼寧省開展深化農信機構試點以來,經過多年發(fā)展,農信機構成為了省內營業(yè)網點最多、服務半徑最廣、支農力度最大的地方金融機構。但同時,全省農信系統(tǒng)也積累了大量風險,深化農信系統(tǒng)改革已十分迫切。2020年國家出臺政策,允許地方政府通過發(fā)行專項債券籌集資金幫助化解地方中小銀行機構風險,省委、省政府研究決定將此次專項債券資金全部用于農信機構改革。根據(jù)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動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遼政辦【2021】22號)以及市委、市政府相關工作要求,按照堅持統(tǒng)一領導與壓實各方責任相結合的基本工作原則,盤山縣政府成立為統(tǒng)籌推進盤山縣農信機構改革化險工作,設立7個專項工作小組,開展具體工作。
二、涉及范圍
(一)改革實施范圍
盤山縣轄內實施改革農信機構共有1家,為盤山縣農村信用合作聯(lián)社。按照“穩(wěn)定縣域”的原則,擬單體組建遼寧盤山農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專項工作小組涉及范圍
分別由縣財政局、縣委政法委、縣紀委監(jiān)委、縣公安局、縣委宣傳部、盤山聯(lián)社等單位、部門牽頭設立七個專項工作小組,在縣政府金融改革化險工作專班辦公室領導下開展具體工作。
三、目標任務
承擔推動農信機構改革日常工作,具體實施改革期間的綜合協(xié)調、清收處置、資金保障、追責問責、應急維穩(wěn)、輿情管控、公司治理改革等工作,落實各項改革任務。
四、注意事項
一是要抓落實。改革期間省、市部署的各項具體舉措,要合理分工,逐項狠抓落實,各工作小組要以多種形式確保責任落實到位、任務完成到位。
二是要抓統(tǒng)籌。既抓住重點也抓好全面,既抓好當前也抓好長遠,處理好重大關系,各工作小組要做好牽頭負責部分的政策統(tǒng)籌、力量統(tǒng)籌、進度統(tǒng)籌等工作。
三是要抓研究。遼寧金融改革化險的總體部署已經完成,各工作小組要盡可能多研究政策文件、法律法規(guī),接觸第一手材料,做到重要情況心中有數(shù),從而不斷提升改革工作的機遇意識、責任意識、緊迫意識。
盤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盤山縣農信機構改革專項工作小組及工作職責》的通知.docx
原文:盤縣政辦發(fā)〔2021〕14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盤山縣 農信機構改革專項工作小組及 工作職責》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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