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防范新冠病毒疫情通過進口水果輸入傳播風險,加強對進口水果疫情防控管理,切實保障全市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現(xiàn)對全市經營進口水果的疫情防控措施提出如下要求:
一、主動報告?zhèn)洳椤7矎谋P錦市域外購進進口水果的經營者,必須在采購前向供貨者索要購進進口水果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消毒證明、核酸檢測證明和供貨商銷售憑證,并填寫《盤錦市域外購進進口水果報備單》(見附件),提前48小時通過紙質或電子傳輸方式向所在轄區(qū)市場監(jiān)管所進行報備。進口水果證明資料不齊全和未經報備的,不得采購。
二、嚴格核對查驗。盤錦市域外購進進口水果到貨后,購進進口水果的經營者應第一時間檢查水果包裝標簽、數(shù)量與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消毒證明、核酸檢測證明、供貨商銷售憑證等文件載明的信息是否一致,查驗運輸車輛駕駛員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健康碼、行程碼,信息不符和異常的,不得收貨。檢驗合格收貨后,購進進口水果的批發(fā)經營者應自行組織消毒,防范風險隱患。
三、實行全程追溯。進口水果批發(fā)經營主體向下游零售環(huán)節(jié)銷售進口水果的,應當隨貨提供加蓋印章的進口水果報備單、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消毒證明、核酸檢測證明復印件和銷售憑證,下游零售主體查驗合格后,準予購進。銷售時,應盡量要求消費者使用電子支付方式付款,不能使用電子支付的,經營者要做好實名登記。進口水果進貨查驗證明材料和消費者支付、登記記錄應當妥善整理,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個月。
四、公示相關信息。進口水果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銷售進口水果品種目錄和進口水果報備單,并確保二者載明信息一致。
五、加強過程防控。進口水果貯存、銷售、加工期間,應當做到專用通道進貨、專區(qū)存放、專柜銷售,經營場所環(huán)境和物品設備進行每日消毒。直接接觸進口水果從業(yè)人員每日上崗前應當進行健康監(jiān)測和體溫測量,佩戴口罩和工作服上崗,每周進行不少于2次核酸檢測。
六、服從監(jiān)督管理。進口水果經營者應自覺接受疫情防控檢查和核酸抽查。一旦發(fā)現(xiàn)核酸檢測呈陽性,要按照應急處置要求,主動配合疫情防控人員做好涉疫進口水果的下架封存、流向追溯和從業(yè)人員自我隔離等措施。
盤錦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