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縣政辦發(fā)〔2022〕41號 盤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盤山縣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各鎮(zhèn)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相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以下簡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要求,進一步加強對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統(tǒng)籌、協(xié)調、督促和指導,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盤山縣政府決定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部分成員進行變更?,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統(tǒng)籌協(xié)調全縣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研究審議未成年人保護重大事項;協(xié)調推進有關單位制定和實施未成年人保護規(guī)劃、政策、措施、標注;督促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制度落實情況、各鎮(zhèn)(街道)和各相關單位任務完成情況,督辦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重大案件處置工作;指導各鎮(zhèn)(街道)、各相關單位按照法定職責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對履職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或地區(qū)強化督辦問責;總結、推廣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經驗,組織開展統(tǒng)計調查、宣傳教育和表彰獎勵工作;完成上級部門、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組成人員名單
組 長:趙天久 副縣長
副組長:王偉清 縣民政局局長
周 宇 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成 員:周 波 縣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
趙恩杰 縣委政法委副書記
于德鵬 縣委宣傳部副部長、文明辦主任
薛宏偉 縣發(fā)改局副局長
王 成 縣教育局副局長
畢 波 縣工信局副局長
王炳仁 縣公安局副局長
吳瑞杰 縣民政局副局長
呂 震 縣司法局副局長
王 營 縣財政局副局長
崔 猛 縣人社局副局長
李涵睿 縣住建局副局長
劉海濤 縣交通局副局長
張日方 縣農業(yè)農村局副局長
韓 濤 縣文旅廣電局副局長
劉宏偉 縣衛(wèi)健局副局長
趙 明 縣應急局副局長
候 鋼 縣市場監(jiān)管局副局長
李 巖 縣統(tǒng)計局副局長
劉 特 縣醫(yī)保局副局長
張 靜 縣婦聯(lián)副主席
曲家成 縣總工會副主席
劉子源 團縣委副書記
潘玉林 縣科協(xié)副主席
王 娜 縣殘聯(lián)副理事長
王 軍 縣工商聯(lián)副主席
孫連山 縣關工委副主任
張連軍 縣國有資產事務管理中心副主任
聯(lián)絡員名單:張 波 縣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王 淋 縣委宣傳部文明辦股長
吳秋穎 縣委政法委社會治安和綜合治安股負責人
陳曉婉 縣發(fā)展改革中心副主任
金成彬 縣教育局教育股股長
李程華 縣工信局婦聯(lián)科員
劉鑫丹 縣公安局社區(qū)警務大隊大隊長
谷忠海 縣法院刑庭負責人
李 鐸 縣檢察院未成年檢查辦公室負責人
三、其他事項
(一)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民政局,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吳瑞杰(兼),辦公室成員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關局負責同志擔任。領導小組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按程序報領導小組組長批準。辦公室成員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二)領導小組實行工作會議制度,工作會議由組長或其委托的副組長召集,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參加人員為領導小組成員,必要時可邀請其他有關單位人員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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